摘要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旨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为实现这一教学目标,教育者需要在坚持教师主导的基础上发挥学生的教育主体作用,运用研讨型教学模式构建教师与学生以及学生内部的有效互动。文章基于建构主义理论讨论研讨型教学的内涵,并从引导学生树立法律价值观的角度出发分析这一教学模式对改善法律基础教学的意义。在此基础上,该文围绕教学案例重点讨论了研讨型教学模式在法律基础课中的运用方法,并对其教学效果进行了反思。

  • 单位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