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审计组织方式难以满足大数据审计的全面性、技术性、精确性、及时性等要求,大数据审计组织方式的创新势在必行。近年来,审计机关从组织领导、机构改革、项目组织等方面开展积极探索,审计效率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但在系统性和长远性方面还存在不足。大数据审计组织方式的创新应该以专业化、灵活化、科学化等原则为指导,在决策层面成立集权化、统筹性的指挥中心,管理层面建立专业化、团队化的职能中心,作业层面组建柔性化、适应性的项目团队,评估层面建立网络化、多样化的监督机制。新型大数据审计组织方式的运行要解决信息传递、反馈、沟通和交流等问题。为了提升大数据审计组织方式的科学性与适应性,还需要从制度完善、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安全保障等方面构建支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