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主持人:由于用人单位未为工伤职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亦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该工伤职工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是否存在时效?是否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新疆读者云女士云女士:《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