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司法公开是现代司法的内在价值,近年来人民法院继续在深化司法公开上下功夫,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尤其是包括移动互联网直播在内的庭审视频网络直播的逐渐拓展和走向常态化,我国司法公开正实现从传统以纸质为主到电子化和数字化的转变以及从静态到动态的飞跃,逐渐从传统庭审旁听的"现场正义",报纸广播的"转述正义",到电视直播和网络直播的"可视正义"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即视正义";打造司法公开第四平台,形成对西方国家的弯道超车,树立司法公开的中国范式。当然,庭审网络直播在安全可控、隐私保护等方面所出现的问题,也必须高度重视和解决。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