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2007—2020年我国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探讨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发现,数字化转型显著提升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促进企业在初次分配环节的共同富裕目标导向。影响机制检验表明,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结构优化效应”与“创造效应”大于其“替代效应”,进而促进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异质性分析显示,数字化转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在第二产业和数字化转型成熟期企业中更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