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控制权理论,以管制事权的分配为切入点,分析了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差异化的传导机制,并以昆明市空间规划实践为例,梳理总结昆明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传导机制的具体实现路径。研究发现,根据管制要素(区域)央地事权分配差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可以划分为中央垂管型、央地协同型、地方直管型和地方主管型;不同类型的管制传导机制均由管制事权传导和管制行为传导两部分组成,具有不同的自身特征。昆明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类型以央地协同型和地方直管型为主,注重与空间规划的协调,形成了央地协同且具有地方特色的传导机制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