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绿色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其效力贯穿于《民法典》始终,对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制定及各项民事活动的开展起到统率和引领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已建立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小组在分析自然保护地立法困境的基础上,对绿色原则下自然保护地的立法新路径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