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向给付协议的垄断违法判定

作者:李青
来源: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30(06): 83-123.
DOI:10.19747/j.cnki.1009-2463.2021.06.012

摘要

反向给付协议是由专利权人向仿制药厂进行给付,实现和解的协议。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会促进反向给付协议的形成,限制、排除药品市场竞争,妨碍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目的的实现,应对其展开垄断违法判定。经过多年的争论,美国最高联邦法院确立了合理原则的分析模式。基于反垄断法规制的谦抑性、专利范围原则在我国适用困难及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等原因,我国宜将合理原则作为判定模式。参考美国法院的经验,未来我国对反向给付协议垄断违法判定应围绕给付形式、市场份额、给付数额是否大额且不正当、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或专利有效性等要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