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合作,必须要有法律制度保障,三地签署的《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则是其法律合作的基础性框架。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是法学理论与法学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应重视其视域下高等法学本科教育的特殊性。其目标定位是在共识性培养目标,即"复合型、外向型、应用型"基础上,突出或重视相关区域高等法学教育的特色。以广州大学法学院为例,新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应修改人才培养目标,增设《港澳基本法》为必修课,增设港澳法模块为专业选修课并开设相应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