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23年7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了各行业各领域政务服务电子文件形成、办理、归档和电子档案保管、利用、移交的全流程业务路径,对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对促进档案工作数字化转型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