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南古村旅游作为以独特文化为根基的一种旅游业态,其发展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和生活富裕的目标,并已成为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引擎。然而,由于当前古村发展的各类主流模式仍旧受到地方政府资金短缺、旅游开发非专业化、监管权责不明等问题的限制,阻碍了古村落再生发展的进程。针对此类问题,对古村再生开发过程中各方利益主体关系进行分析和梳理,提出一套政企合作的多元化开发模式,并根据当前政策完善政企合作项目融资操作细则,同时通过制度立体化建设、古村经济文化价值挖掘和合作监管机制三个关键政策,确保古村再生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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