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22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继续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新的发展模式”,标志着我国房地产市场承前启后,即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