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开始重新审视年轻一代的爱情观、婚姻观。人们不禁要思考,婚姻到底是为了爱情而存在,还是基于抚养孩子或共同生活而结成的一种利益联盟。同时,人们针对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与实施,也表达了褒贬不一的看法。本文试图从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几个侧面,分析其优越性及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