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翻译行为本质上是跨语言的言语行为,与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意图与意向性、构成性规则与调节性规则、生性事实与制度性事实等核心概念紧密相关,但这些方面尚未在国家翻译研究中获得关注。就国家翻译主体而言,集体意向性能够对国家作为抽象主体如何实施翻译行为提供理论支撑;就实施过程看,国家翻译也是从文本的生性事实与调节性规则入手进行语码转换,对制度性事实和构成性规则的把握方面相对不足。国家翻译能力是依托于相关机构的集体意向能力,可从对实现国家翻译意图的预判能力、基于构成性规则的翻译实施能力和基于受众接受的验证能力等方面进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