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即使已经身在佛门,位列律宗名僧,“书家”身份却在相当程度上是当时人们接受弘一的一个显著或首要的身份。这固然与他早期卓著的书画学行有关,更与他后来形成的一个新的书写观念及相应的书写行为有关。此观念即以书法“结善缘”,行“佛事”。与之相应的,是弘一精勤不懈、广施于人式的书写,其数量之宏富、施与范围之宽广,为中国书画史上绝无仅有。这一过程充实了弘一的日常及弘法生活,也带来了意料不到的矛盾与痛苦——他的“本志”是以“道德学问”弘法利生,“结缘之书”本为其弘法的一个手段,他却渐感为此手段所役,至“写字”虽甚多,而“道德学问皆无成就”,这使他深为“自惭”。直到圆寂前两天,在有序安排后事之余,他仍照常伏案为他人书写书册。

  • 单位
    天津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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