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们仍然迫切需要全面调整监管政策,特别是针对提供大量金融和非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公司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的出现在相当程度上"干扰"了金融市场。为应对新产品和新参与者带来的风险,监管部门正在逐步调整针对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的政策框架,使其规范发展的同时并不影响其在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加速金融包容进程等方面带来的益处。不过,我们认为仍然迫切需要全面调整监管政策,特别是针对提供大量金融和非金融服务的大型科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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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