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农发[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根据《农业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方案》《农业部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安排要求,我部编制了《肥料正式登记审批规范》《肥料临时登记审批规范》《肥料续展登记审批规范》和《肥料变更登记审批规范》,现作为农业部第十七批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发布,自2015年9月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