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群众参审热情有待提升、候选人不愿担任人民陪审员比例较高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问题。群众参审积极性主要受制于实质参审难、权责不清晰、激励失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人民陪审员选任难的之破局——从要素论到系统论,从陪审权利到陪审权利义务并重。选任之理在选任之外,从陪审实质化出发,提高陪审效率,增强人民陪审员的正义获得感,只有建立起一整套符合司法规律的人民陪审员履职保障机制,人民何以陪审的困局方能真正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