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从新《预算法》和著名的国发[2014]43号文颁布实施以来,中国为推动政府债务管理步入正轨和化解债务风险付出了巨大努力,截至目前这一进程仍在继续。全面评估这些努力的成效为时尚早,但从底层逻辑上加以审视既是可行的也是必需的。本文接下来将要界定和阐述的三项底层逻辑满足两项预设,首先是覆盖债务举借、使用、偿还的问责机制被确立并可正常运转,其次是公共投资领域众所周知的高腐败风险被控制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