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是山区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来源。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山林分布差异大,且山林的种类繁多,因之占有关系、经营方式也极为复杂。土地改革运动中,根据国家的相关法令,各地结合当地的实际,对山林进行了分配。除收归国有的山林外,对能分配且分配后便于经营管理的山林,尽量作了分配,如土地一样实行了农民私有制,从而确立了国有、公有及私有的林权占有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