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郦道元《水经注·三峡》流行版本中的异文"怪柏",陈明洁先生经过考证指出该词实为"柽柏"之误,并呼吁相关教材早日予以还原。但夏松平先生在认可该考证结果的情况下却认为,教材并不需要将其还原,并提出了五点理由。本文认为夏氏观点欠妥,其理由亦不能支持该论点,并将其理由归纳为三个方面,分别进行剖析和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