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灰度的内涵,剖析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的数量与质量的要求。结合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灰度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梳理和归类,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信息完全透明条件下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灰度评价模型,同时给出信息不完全透明条件下的修正评价模型。结合A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公开情况,利用构建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灰度评价模型,对A水利建设市场施工企业的信息灰度进行了评价,得出了合理的结果。该研究成果为政府确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息最优灰度以及重点监管对象提供了依据,同时,为进一步研究政府监管效果和监管成本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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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河海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