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台湾地区金融防火墙制度形成于2001年,由法定防火墙制度和自律防火墙制度构成,前者主要由台湾《金融控股公司法》界定,包括法人防火墙、信息防火墙、人事防火墙、业务防火墙和资金防火墙;后者主要由台湾《金融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自律规范》界定,包括业务防火墙和信息防火墙。台湾地区金融防火墙制度在制度设计、防范利益冲突、控制风险传递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为大陆金融防火墙制度建设提供有益启示。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