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价格及其决定机制是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为从社会主义地租的角度正确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基本框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竞争性的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土地投资和价值增殖过程,土地制度和财税制度建立了天然联系,为地租和土地价格注入了特殊的制度属性。新时代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体现出新的实践特色,渐进地在土地价格形成机制中引入市场化因素,应当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从产权制度、财税制度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继续深化新发展阶段的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