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国中医药报》2021年8月25日讯: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医疗机构临床使用2年以上,专科临床特色明显、质量安全、未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制剂批准文号或备案号在有效期内的中药制剂可申请全省调剂。首批公布了19家医院的44个院内制剂。《通知》明确,调剂主体双方应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