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事业单位不同于企业和政府,也不同于民间非营利组织。现行法律和会计准则无法提供其财务行为规范所需的全部内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同时需要补充和修订。补充和修订的方向应结合事业单位治理机构内部化特征与公共服务性质之间可能产生的矛盾,完善事业单位治理结构和治理体系,达成组织内部与外部的利益均衡,保证组织宗旨与目标的实现;结合事业单位运行绩效与外部问责之间的关系,在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的同时,也落实其自我运行、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责任;结合大型复杂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支持其内部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通过机制改进解决微观层面资源配置效率提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