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通过测定石家庄地区妊娠女性在妊娠各个时期血清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以及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的水平,建立该地妊娠妇女的特异性正常参考值范围。方法试验组按筛选标准纳入妊娠妇女442例,对照组按入组标准纳入健康非妊娠育龄妇女123例。血清FT3、FT4、TSH采用免疫发光化学法测定,按不同孕周分层后对化验指标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血清FT3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3.395.97pmol/L,3.395.14pmol/L,2.915.03pmol/L;血清FT4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12.7218.15pmol/L,8.8117.15pmol/L,6.6516.82pmol/L;血清TSH在妊娠早期、妊娠中期、妊娠晚期的参考值范围分别为:1.242.46mU/L,1.463.13 mU/L,1.753.47 mU/L。按照该参考值为标准,妊娠期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患病率0.5%,亚临床甲减患病率3.6%,单纯低T4血症的患病率2.0%,TPOAb阳性患病率6.8%。结论石家庄地区正常妊娠妇女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范围的制定有利于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疾病的正常诊断和治疗。

  • 单位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