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新时代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和内在要求,也是党和国家在充分把握国际国内发展大势,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充分认识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对于充分发挥我国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突破核心技术、完成产业升级,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必要性。当前,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主要现实障碍是行政垄断,行政垄断妨碍市场主体自由,带来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影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有序推进。导致行政垄断的根源是行政发包制,而造成行政垄断的规制障碍则是《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规制的不足。为此,必须通过法律的价值治理即以自由、平等价值理念来规制行政垄断,以及通过法律的制度治理即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制度优化等路径破解行政垄断,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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