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船员立法关于船员权益保障尚存在不完善之处。考察国外船员立法发现,很多国家船员立法内容上不仅涉及船员职业介绍、税收福利等行政管理方面,还包括船员灾害赔偿、集体协议等权益保障方面,其中典型的有:美国的“共同雇主”制度,英国的集体协议制度,日本的职业介绍制度,韩国的船员人身损害获赔保障制度,以及印度的高福利政策等。通过研究这些典型制度,对我国未来完善船员立法提出以下方面的建议:(1)为船员提供特别保护,明确规定船东和雇主责任;(2)建立健全船员服务机构准入制度,强化对船员中介机构的监管;(3)完善船员三方协调机制,拓宽船员工会职能;(4)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强化船员人身损害赔偿保障;(5)健全船员社会保障制度,提升船员社会福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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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