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由供应商、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供应链,考虑供需双方将物流服务联合外包给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共同承担运费的情形,探究供应商管理库存和寄售库存两类库存管理模式的引入对供应链运作及合同设计的影响。分别在传统的零售商管理库存、仅引入寄售库存的零售商管理寄售库存以及同时引入供应商管理库存和寄售库存的供应商管理寄售库存三种模式下,构建了第三方物流服务商主导、供应商和零售商跟随的序贯非合作博弈模型,证明了所有模式下均衡的订购量/寄售量均存在且唯一,并探讨了均衡结果随零售商运费分摊比例、转移支付价格两个关键参数的变化。横向对比三种模式下的均衡结果和集中决策下的最优结果,发现:零售商管理库存模式下的均衡订购量总是低于零售商管理寄售库存模式以及集中决策下的结果,而其他库存管理模式下的订购量并非一定低于集中决策下的结果;不同库存管理模式下,均衡状态下的订购量/寄售量及供应链总的期望收益大小关系取决于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类边际(毛利)贡献率,从而表明,供应链环境下,上下游成员企业的收益结构、盈利水平等对于库存决策及库存模式的选取有重要影响。此外,在绝大多数情形下,不同库存管理模式下的均衡订购量与集中决策下的最优订购量不相等,故供应链总的期望收益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失。在零售商和供应商之间引入双向调节契约,通过调节契约参数的取值范围,可在三种模式下实现供应链完美协调,并给出了各模式下系统实现帕累托改善的参数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