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以来,漳州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条例,全面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以推动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专项工作报告“全覆盖”和使用信息平台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全覆盖”为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