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表决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神圣而严肃的民主权利。法律明确规定表决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近年来,在人代会、常委会会议的表决中,除了特定对象采用无记名投票(纸质选票)表决之外,最经常、最普遍、也最便捷高效的是使用电子表决器按键表决。"表"是过程,"决"是结果。无论投票表决,还是按键表决,其首要前提是"投"和"按",否则表决就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