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我国海事部门对沿海海区船舶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监管手段,在肯定目前监管手段取得成效的同时,指出VTS监管、海巡船和直升机现场监管、船舶报告制度等各自存在的局限性,从浮标的布设、改进浮标设施和监管信息采集和传播手段等方面提出完善海区监管手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