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5月8日,红军总司令部成立,朱德、周恩来分别被任命为红军总司令、总政委。同年12月20日,红军总司令部的"名义与组织"被取消,红军总司令、总政委的职位也随之取消。遵义会议为了改善红军的指挥机制,恢复了朱德、周恩来的总司令、总政委职务,并采用总政委负责制。但是总政委负责制又与遵义会议对于集体领导的强调、与军委系统的委员制存在矛盾。周恩来采用行使职权而不使用头衔的方式,以保持个人负责制与集体决策制之间的平衡,寓首长制于委员制之中,从而巧妙地落实了遵义会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