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9月,江苏沿海各县因台风引发特大水灾。为救济受灾严重的川沙、南汇、崇明、宝山、启东五县灾民,上海各界联合发起成立了江苏川南崇宝启水灾救济会,通过政府资助和募集社会资金,实施急赈、工赈和卫生防疫等救济活动。在二百多天的救济工作中,江苏川南崇宝启水灾救济会救济了大量灾民,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并且做到了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但在救济过程中也存在救济经费不足、灾区官员赈灾不力等问题,反映出义赈组织在灾荒救济中的作用和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