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办函[2020]52号市场监管总局:你局关于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国务院同意调整完善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附件: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