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合意解决纠纷的制度,行政和解已被引入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中。行政复议和解是行政复议过程中的一个步骤,又是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行政复议和解是一面双刃剑,必须在适用的范围和条件上严格限制,在适用的程序上严格规范,在适用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