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法学代表着整体主义而民法学代表着个人主义,环境法学和民法学的范式整合也就是整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的范式对话。由于环境法学和民法学之间的范式差异较大导致了民法和环境法在很多方面都有严重的冲突。现今环境问题十分严峻,环境法学和民法学在范式上也出现了时代性的危机,所以民法学和环境法学之间需要范式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