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提出,鼓励汽车整车生产企业通过售后服务体系回收旧机动车零部件用于再制造。鼓励专业化旧件回收公司从维修渠道为再制造企业提供符合要求的旧件。《办法》明确,"再制造"是指符合国家再制造标准,即对功能性损坏或技术性淘汰等原因不再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