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不断发生燃气爆炸事故,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由于监管不力,导致许多市场监管人员被追究党政行政责任。那么燃气市场的主管部门是谁?市场监管部门在其中的职责是什么?哪些违法行为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哪些行为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针对上述问题,作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详细阐述了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查处的违法行为、燃气燃烧器具的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范围、对没有经过3C认证或者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处罚依据等内容。这对市场监管部门在燃气领域执法办案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