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期权商品的权利包括选择权、让渡权和信息获取权。就权利性质而言,选择权是一种形成权;因此,选择权的行权期具有除斥期间的性质。选择权本身具有价值,可以像财产那样让渡,这就构成金融期权商品的让渡权。在金融期权市场中,作为投资者还享有从金融期权创设者和标的金融资产发行者那里获取与其交易相关并对其作出交易决策产生实质影响的必要的、真实的信息的权利。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