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发电[2020] 230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全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政策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2020年7月31日关于支持全省出口产品转内销若干政策措施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