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9年3月,澳门特区颁布了关乎全局性的《维护国家安全法》。这是中外立法史上的一个创举,具有重要的政治与法制意义。从文本规定上可以看出,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是一部具有刑事性质的普通立法,与《澳门刑法典》及其他各单行刑事法律应当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无论是国内法,抑或国际法都有着其深厚的法理基础。研究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方式、法人犯罪及刑事责任、有效实施等重要问题,可以对我国国家安全法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提供有益指导和参考,为完善"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国家安全法制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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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苏州市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