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对合理开发国土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格局具有重要的科学指导价值。遵循陆海统筹原则,采用短板原理、线性加权求和法、空间叠加分析法,从自然环境适宜性、资源环境承载力两个方面构建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经济社会统计数据、空间数据的处理叠加,对江苏省沿海城市南通、盐城、连云港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进行评价与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空间分异明显,江苏沿海地区不适宜、基本不适宜、基本适宜、适宜区域面积分别为14 710.37 km2、3376.18 km2、6776.30 km2、5695.64km2,分别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46.76%、10.73%、21.54%、18.10%,各地级市外围区域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