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古文教材中《华佗传》一文记载的"东阳陈叔山小男"医案,历来理解和讲授较为困难,尤其是对"四物女宛丸"的具体药方组成存在较大争议,从医理和文献学角度深入进行辨析,认为"四物女宛丸"应当理解为"4种药物加上女宛而制成的丸药",其中"4种药物"当为"理中汤"中的"人参、白术、干姜、甘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