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乃是当前国际社会面临的两大紧迫任务,特别是随着全球对气候变化认识的不断深入,二者的关联性被越来越多地提及。然而,目前在其规则协同方面,它们却凸显出诸多滞后与不足,进而严重影响到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行动同步。是故,未来国际社会应在整体系统思维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碳中和共识的政治推动力,从法律上确立起相互支持原则,以期实现二者的规则协同。对中国而言,则应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下充分考虑生物多样性因素,在肯定基于自然的气候解决办法的同时,亦应积极防范应对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可能产生的规则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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