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秘密权利属性具有特殊性,司法维权过程往往受到商业秘密举证难、侵权行为取证难、维权成本高、司法鉴定"取舍"难、办案规制不统一等因素的掣肘,大量商业秘密被侵害的企业不能实现有效维权。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综合管理、服务与保护机制改革,贯通司法审判环节商业秘密保护综合职能,加大商业秘密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加强商业秘密信息的保护措施。公安机关要规范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的受理条件、立案标准、办案规程、证据规格等,建立基层联动机制,有力地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