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漕运乃国家重务,但明初漕运过程中却存在着漕船普遍携带私货、运粮人员沿途售卖货物以期获利、漕粮运输效率低下等问题。随船土宜政策意在解决以上问题,然而在其出台之后,不仅运粮兵丁备受盘剥、运河河道漕船拥堵不前等现象依旧存在,还出现了漕船携带土宜货量超额、漕船附带商货、官员督查不严,甚至漕运官员相互通融互利等现象。对此,明朝廷通过严行律法、权责分明、责任到司、跨地区交叉检查监督等举措,不断调整随船土宜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南北方物产交流,并繁盛了明代运河沿线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