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文件要求,需要对龙光城北区九期项目建设用地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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