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12月2日,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实施细则出台,大幅扩展了申报和披露的主体范围,使中概股企业面临“双重违法”的尴尬境地,对国内金融安全和技术进步不利,建议中国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进行应对。